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 :次
本批物资采购拟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油罐车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油罐车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该批物资用于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基础处理项目工程机械、设备使用燃油。
1.2采购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主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200 | GB 19147-2016国VI标准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说明:
1) 本次油罐车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 本次油罐车采购为浮动价结算,浮动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整信息。
3) 报价人应具备柴油运输及批发资质,工地现场无油库,施工轴线长为1公里,需卖方提供油罐车并送至工地现场为设备逐一加油,每日1-2次,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生产企业仅限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上述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代表生产厂家身份直接参与报价。报价人可提供由省部级、地市级检测机构出具的0#柴油(国VI标准)质量检验报告1份。
2.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含)。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包含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效期范围内的经销商资格证明,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允许品牌范围内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报价,不作授权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1.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两年财务报表。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报价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2.1.5其它要求:无。
2.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本次油罐车询价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报价有效期:90天。
4、时间及地点
4.1交货时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4.2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枕头坝二级电站。
5、验收方式:
5.1油罐车柴油供应商提供国家标准并且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现场加油计量。卖方应承诺到站油品密度在GB 19147-2016标准密度要求范围内。买方可通过方量进行抽检。
5.2柴油重量转换计算公式1000(公斤)/0.84(柴油密度)
5.3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6、合同结算
6.1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由买卖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6.2结算价格实行浮动单价。
(1)到货当日一次在《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在“发改工作”-“社会民生”中公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9号) ”0号柴油(VI)的零售价以N表示。
(2)固定费用:包括浮动金额(浮动金额为投标人根据《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出厂搬运、运输、保险、税金、管理费以及优惠金额等,以M表示。在供货周期内,M值为固定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结算单价以P表示,P=N+M。
(4)油罐车柴油运输单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本次报价参照2022年1月17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在“发改工作”-“社会民生”中公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9号)”0号柴油(VI)的零售价为:8420元/吨。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24206963865H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灌东路349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
银行账户:51001837108051500493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95%,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质保期为3个月
8、询价通知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2年01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265035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未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集采平台上注册账号。成交人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参与报价)。
8.2、报价保证金:无。
8.3、报价人应在2022年01月28日14:30时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报价并上传报价油罐车文件。
8.4、报价油罐车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油罐车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5上传油罐车文件应包括:
8.5.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8.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5.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6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2652626。
8.7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融信广场
邮政编码:61113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8265035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评比委员会由询价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仅评审报价前五名)。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油罐车样品质量合格且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油罐车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无。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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