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次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2]BWZ[GK]2021001的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垃圾压缩车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垃圾压缩车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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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69999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本次项目工作内容为吉巷乡各村(坂中村,高坑村,永安村,渭洋村,前垅村,奎楼村,石床村,吉巷村,昆边村,昆山村,兰溪村,韦端村,北墩村,先锋村,芹溪村,梧山村,七茶洋村,水竹洋村,长洋村,前山村,塔洋村,前洋坂村,崎坑村,薛后村)村级转运站垃圾转运至乡垃圾中转站转运服务,其中乡转运站有两个点为:北垱村和前垅村。前垅村和吉巷村、石床村垃圾由村里清运人员直运至前垅村转运站,北垱村直运至北垱村。 | (一)整体要求:1、提高环卫作业标准、提升集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水平;2、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3、完善镇村垃圾收运体系,完成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4、建立符合吉巷乡实际的环卫服务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二)基本要求:1、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和保洁垃圾收集车必须采用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及时送达指定的垃圾压缩中转站。2、遇到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3、对吉巷乡范围内的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 | 2(年) | 我司严格遵循本项目”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和”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 | 1299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1299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安排人员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完成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手续。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工作内容为吉巷乡各村(坂中村,高坑村,永安村,渭洋村,前垅村,奎楼村,石床村,吉巷村,昆边村,昆山村,兰溪村,韦端村,北墩村,先锋村,芹溪村,梧山村,七茶洋村,水竹洋村,长洋村,前山村,塔洋村,前洋坂村,崎坑村,薛后村)村级转运站垃圾转运至乡垃圾中转站转运服务,其中乡转运站有两个点为:北垱村和前垅村。前垅村和吉巷村、石床村垃圾由村里清运人员直运至前垅村转运站,北垱村直运至北垱村。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垃圾压缩车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保洁考评标准,保洁承包管理处罚细则进行考核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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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采购人根据当月对成交供应商工作的考核情况,于次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上个月的作业费用。支付的金额为月作业经费减去考核扣罚后的余额。(分24期次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贰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乙方因欠薪、加班费发放不足等出现劳资纠纷,导致工人歇工、消极怠工影响垃圾清运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0.4若发现乙方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对村内垃圾进行正常清运,每发现一次,将从当月实际作业经费中扣除500元;连续五次(五天)未到村清运垃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发现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运往指定倾倒点,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垃圾焚烧地点变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9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工作内容为吉巷乡各村(坂中村,高坑村,永安村,渭洋村,前垅村,奎楼村,石床村,吉巷村,昆边村,昆山村,兰溪村,韦端村,北墩村,先锋村,芹溪村,梧山村,七茶洋村,水竹洋村,长洋村,前山村,塔洋村,前洋坂村,崎坑村,薛后村)村级转运站垃圾转运至乡垃圾中转站转运服务,其中乡转运站有两个点为:北垱村和前垅村。前垅村和吉巷村、石床村垃圾由村里清运人员直运至前垅村转运站,北垱村直运至北垱村。 本项目现状 目前村级转运站中:韦端村和兰溪村共用一个转运站,每个点共有4个垃圾箱。其余村庄各有一个转运站,每个点垃圾箱2个。目前村级(9个村)垃圾转运至光大焚烧厂,合同期为一年,到期12月份,且原中标公司新购置一辆垃圾压缩车,考虑进焚烧厂与光大协议到期,后期垃圾转运至前垅村转运站,而后用铲车铲入移动垃圾箱(为此需新购置一辆铲车,如下图),为保证运输应急情况及节约运营成本,新中标公司需按8年折旧计算购买该垃圾压缩车(车牌号闽A*S2263) 坂中村人口403人,高坑村1602人,永安村2324人,渭洋村2019人,薛后村3174人,兰溪村2629人,韦端村2472人,芹溪村1203人,奎楼村822人,石床村1268人,先锋村620人,吉巷村4846人,前垅村1815人,昆山村790人,昆边村701人,北墩村2406人,梧山村953人,前山村557人,长洋村781人,塔洋村1061人,前洋坂村858人,崎坑村760人,七茶洋村933人,水竹洋村427人,以上村人口总数为35424人,按人均垃圾产生量0.75KG计算,合计每天产生垃圾量为26.568 T,扣除4个村自己直运至转运站,每日需转运垃圾 18.817 T。每日至少满载2压缩车(8 T),日作业里程数为192公里(往返)。转运路线图如下: 二、技术要求 具备健全的日常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垃圾转运及处置到位,确保安全平安。 (一)整体要求 1、提高环卫作业标准、提升集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2、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利用率; 3、完善镇村垃圾收运体系,完成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4、建立符合吉巷乡实际的环卫服务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二)基本要求 1、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和保洁垃圾收集车必须采用密闭的,不会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及时送达指 定的垃圾压缩中转站。 2、遇到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 3、对吉巷乡范围内的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作业标准和指标执行。 生活垃圾转运站作业范围 吉巷乡垃圾经垃圾转运站处理后,再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发电厂,统一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中转作业标准如下: 1)各村收集生活垃圾后,统一运送到村级转运站,再由中标公司负责生活垃圾转运至乡中转站,后由光大公司统一转运。 2)垃圾站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节假日、逢年过节等垃圾产生量高峰期,增加收集垃圾次数,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 3)按照“环保、经济”的原则,生活垃圾经中转处理后送往县垃圾卫生填埋厂或焚烧发电厂处理,确保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人员接收、安置方案 本着“员工自愿、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尽可能接收原有保洁人员,保洁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①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男60岁以下、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以下。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劳动合同。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55岁)的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务协议,建立劳务关系。 结合公司组织架构,拟对原环卫系统的职能进行整体平移,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原环卫系统进入公司的人员,基本仍履行原有职能和岗位职责(部分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合并调整),平稳过渡后根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思路进行管理。 作业管理方式 1)采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所有清运车辆配置GPS跟踪定位系统; 2)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3)垃圾运输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4)垃圾应清运至指 定的地点,严禁乱倒、乱卸垃圾; 5)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染、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应清晰; 6)垃圾清运作业人员着职业装,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业规范。摆臂式垃圾压缩收集车(8 T) 人员配备:项目主管1人、驾驶员3人(压缩车2人,铲车1人)、辅助工2人。 三、机械及人员配置表 吉巷乡垃圾清运机具设备配置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 总质量 数量 备注 1 8T摆臂式垃圾收集车 / / 1辆 国六(新增) 2 铲车 / / 1辆 部门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一览表 序号 部门 人员组成及数量 主要工作职责 1 管理处 项目主管1名 全面负责项目的内部管理、外部协调工作、分管路段的跟班管理,路段质量检查 2 机械清运队伍 驾驶员2名(压缩车) 负责镇区各村村级中转站的垃圾清运至镇区转运站(前垅村转运站) 铲车驾驶员1名 负责镇区1座转运站(前垅村转运站)的垃圾铲进移动垃圾箱 辅助工2名 辅助驾驶员垃圾收运 3 总计6人 合同签订后,上述数据若与现场有偏差,服务范围以现场为准,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考核事项 1、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 为规范市场化试点工作,提高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水平,我乡决定采用考评的方式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议结果付给转运经费。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垃圾转运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基础要求: 1、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往乡中转站处理。 2、车辆、中转站必须每天一清洗或清扫,确保干净卫生。 (二)考评范围: 1吉巷乡(坂中村,高坑村,永安村,渭洋村,前垅村,奎楼村,石床村,吉巷村,昆边村,昆山村,兰溪村,韦端村,北墩村,先锋村,芹溪村,梧山村,七茶洋村,水竹洋村,长洋村,前山村,塔洋村,前洋坂村,崎坑村,薛后村)村级转运站垃圾转运至前垅村转运站。 (三)考评内容: 垃圾转运时间落实情况;中转站环卫设施管理情况;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情况。 二、考评方式及方法 (一)发包方组织检查考评组进行检查考核,对照《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检查考核办法定为: 1、每月不定期抽查四次,对当天垃圾中转站实施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服务企业。 (二)发包方组织监督检查组,对照《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办法定为: 1、按照随机抽查原则。 2、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查结果通报服务企业,接受服务企业的查询。 3、每月发布考评报告。 (三)以上通报送达3日内相关企业可对检查结果进行申诉。 (四)为保证公平、公正,吉巷乡政府牵头,环卫所检查组负责人及相关企业参加成立综合评议工作组。每月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服务检查考评分,结合转运总体质量,评议服务企业月考评总分,月考评平均总分作为核拨转运经费的主要依据。 (五)重大事项考核 因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县级以上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重大活动保障不力、市 级以上检查失责等问题,从当月考评总分中一次性扣除相应分值并直接扣除当月转运经费5%。 三、评分标准(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 四、奖惩措施 (一)根据月考评平均总分,按照以下档次拨付转运经费:得分≥85分,全额拨付当月转运经费;80≤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转运经费2%;75≤得分<80分的,扣除当月转运经费5%;得分<75分的,扣除当月转运经费10%。 (二)对承包期间年累计不良记录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企业,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2、吉巷乡垃圾转运市场化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管理作业标准 评分标准 一 组织机构健全(20分) 现场 检查 1、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 2、按实际需要配足技术人员;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无管理机构扣3分; 2、配员不足,每缺1个扣2分,扣5分; 3、规章制度不全扣2分。 二 垃圾转运站管理(20分) 现场 检查 1、每天作业完毕后,将地面清扫干净,站内无散落垃圾、无积水;站周围环境整洁,无散落垃圾或积水,站内外无杂物乱堆放;站内无翻检垃圾现象。 1、站内地面、墙壁、设备不洁有散落垃圾积水、乱堆乱放杂物、每处扣1分。 三 垃圾收运管理(20分) 现场 检查 1、密封化运输,不准超高超载,沿途无撒落垃圾、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生活垃圾必须压缩后转运到指 定地点。 1、不能实现密封化运输、超高超载垃圾沿途洒漏垃圾、车况差车容不整洁的各扣1分;不按规定地点倒垃圾的扣5分。 2、装车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遵守交通安全,无超速行驶,无责任事故;按规定配员、配车,驾驶证必须与准驾车型相符。 2、占道装车,造成交通堵塞、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的扣1分;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扣5分,次责扣3分,不按规定配员配车的扣3分,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扣5分。 四 作业规范执行情况(20分) 现场 检查 1、环卫工人应统一着装,着装要整齐、整洁,胸前佩戴上岗证,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 1、环卫工人着装不规范,如衣冠不整(如钮扣不扣、工作帽歪戴等)、服装不洁、未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工具的每人次扣1分。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次扣2分;乱穿、乱闯交通信号灯每次扣4分。 五 安全管理落实情况(20分) 专项检查现场检 查 1、环卫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环卫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全面轮训,新录用环卫工人应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自觉养成“一停二看三作业”的良好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环卫人员须穿反光工作服。 1、环卫工人作业期间,每发生1起有责交通伤人事故扣2分、1起有责死亡事故扣10分。 2、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未在24小时内上报的,每发生1次扣10分; 3、工作时间未穿反光工作服的,每人次扣5分;垃圾转运车未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的,每车次扣5分。 4、每天应对电源、车辆、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台账。未开展扣5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垃圾压缩车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垃圾压缩车文件一式 肆份,甲乙双方各自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州欣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吉巷乡吉巷大街218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展进巷60号1号楼一层16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池礼立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60342566 | 联系方法: | 1855987899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玉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873580000014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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