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东沟镇柴油版垃圾压缩车及电动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03 浏览次数 :次
阜宁县东沟镇柴油版垃圾压缩车及电动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和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项目名称:阜宁县东沟镇柴油版垃圾压缩车及电动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阜宁县东沟镇柴油版
垃圾压缩车及电动
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主要采购内容为2辆柴油版垃圾压缩车、2辆3.5立方电动垃圾压缩车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47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在东沟镇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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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8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或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垃圾压缩车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