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 :次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压缩式垃圾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F(Q)057
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5吨压缩车2辆、15吨压缩车2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15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2月1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12月13日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2.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8房间(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09:30。
2.投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8房间(第二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压缩式垃圾车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压缩式垃圾车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压缩式垃圾车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徐州经济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候集村。
联系方式:139148906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唐盛路6号B03栋绿地悦庭1502室。
联系方式:0516-87778077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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