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 :次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生产自卸车所需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生产自卸车所需材料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一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1,标段名称:轮胎,采购预算/限价:100.13万元;
二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2,标段名称:附属油,采购预算/限价:76.78万元;
三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3,标段名称:单臂钩车配件(底盘),采购预算/限价:70万元;
四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4,标段名称:18立压缩、小车配件,采购预算/限价:35万元;
五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5,标段名称:四大、单臂勾车配件(电气、外观、液压、变速箱),采购预算/限价:40万元;
六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6,标段名称:解六自卸车(底盘),采购预算/限价:40万元;
七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7,标段名称:豪沃、解六(电气、外观、液压、变速箱),采购预算/限价:25万元;
八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8,标段名称:清雪除雪刷,采购预算/限价:171.54万元;
九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09,标段名称:清雪配件,采购预算/限价:95.59万元;
十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10,标段名称:装载机配件、汽车杂品,采购预算/限价:69.96万元;
十一标段:项目编号:HZXZTB-HW-2021-1126-11,标段名称:机械加工、维修配件及液压系统,采购预算/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自卸车文件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供货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投标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2.6 本项目每个标段不可兼投;
2.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9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2.10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2.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招标自卸车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 2021年12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可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获取文件,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要求,获取招标自卸车文件。 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自卸车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自卸车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自卸车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自卸车文件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自卸车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岭北街1146号
联系人:李木
联系电话:0431-81730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0431-88936666
3、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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