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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设备购买压缩式垃圾车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1    浏览次数 :


太平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设备购买压缩式垃圾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06 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WS-2021-004

2、项目名称:太平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设备购买压缩式垃圾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5、限价: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1)压缩式垃圾车2辆(6方和8方各一辆),包含车辆的供应、税费、运输、交货、运行调试、售后服务、保险(强制险及商业险)、落户费用等,(2)60个垃圾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完成供货、验收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b、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1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截图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3),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三份截图)。

三、获取采购压缩式垃圾车文件

1、时间:2021年 11月 19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2.1 网上获取: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2 现场确认: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到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兰溪路东侧惠通路南侧金甸湖岸小区61幢A269号)现场递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一套,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复印件;

(4)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

(5)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第5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须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获取)。

3、谈判文件售价:0.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 年12月06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人民路10号四楼)。

3、响应压缩式垃圾车文件递交方式:3.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3.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光盘一份。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在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11 年12月06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人民路10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2.本项目压缩式垃圾车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施甸县中国建设银行施甸支行

账号:53050172743600000770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8887279

联系人:杨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谈判保证金”中对谈判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发布。

九、凡对本次压缩式垃圾车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施甸县太平镇中心学校附近

联系方式:0875-881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万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兰溪路东侧惠通路南侧金甸湖岸小区61幢A269号

联系方式:0875-8887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1878846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