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 :次
(雾炮洒水车、垃圾压缩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KX-211001
项目名称:雾炮洒水车、垃圾压缩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
限价:7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50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垃圾压缩车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61甲栋S5号);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垃圾压缩车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1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61甲栋S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 11月1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61甲栋S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垃圾压缩车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将获取采购垃圾压缩车文件所需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电话通知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2-5813688)进行相关登记,以材料和电话通知全部到达时间为准。
十、凡对本次垃圾压缩车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千山东路79号
联系方式:0412-2558013
2.垃圾压缩车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61甲栋S5号
联系方式:0412-5813688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千山支行千山分理处
账户名称:鞍山新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402540920000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
电 话:0412-5813688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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