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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莎车县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压缩式垃圾车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 :


莎车县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SCCGGK)2021-26

项目名称:莎车县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压缩式垃圾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扫车一台,密闭压缩车(大型)2台,密闭压缩车(中型)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单位提供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近六个月(成立不足六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的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请在开标前手机下载APP掌上12333,并注册完成;
5)近六个月(成立不足六个月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2021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招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501室

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压缩式垃圾车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520203了解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压缩式垃圾车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莎车县托木吾斯塘镇

联系方式:1580904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浙商大酒店501室

联系方式:1999945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睿

电 话:1999945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