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 :次
(鞍山市铁东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环卫设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63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压缩式垃圾车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CG2021X009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环卫压缩式垃圾车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元
限价:300000元
采购需求:压缩式垃圾车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需1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压缩式垃圾车文件
时间: 2021 年10月21日至 2021 年10 月 25 日,每天上午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638室(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5楼519室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5楼51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压缩式垃圾车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钢峰街26号
联系方式: 0412-2622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鞍山市铁东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和审计服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638室
联系方式:0412-2699977
开户行:工行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鞍山市铁东区会计结算中心
账号:070402102926408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超
电 话: 0412-2622112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和审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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