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6 浏览次数 :次
一、项目编号 | |||
5108122021000175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乡村振兴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广元惠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花园路46号门面三间 中标(成交)金额 347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乡村振兴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压缩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 11 辆,洒水车 1 辆;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赵德刚、李强、陈隆玲、孙文国、黄烈峰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42258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20307 专用车辆 ;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的困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四、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若查实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存在失信违约情形的,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各供应商应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推进。 六、监督管理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9-8621638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99号 | |||
九、对本次压缩式垃圾车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3550965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万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苴国路广旺花苑4栋1单元10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9-324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9-3248998 | |||
十、附件 | |||
1.采购压缩式垃圾车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压缩式垃圾车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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