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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吸污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KZTB-21077

项目名称:饶河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吸污车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专项资金1590000.00元

采购需求:吸污车采购

数量:6辆

简要技术要求:轴距≥3900mm;功率≥147KW;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约定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承诺函;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吸污车文件

1、时间: 2021年10月14日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投标登记处。

3、售价: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吸污车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吸污车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国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七、对本次吸污车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饶河县正阳北路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69-5622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国开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0451-8241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451-8241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