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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青岛港董矿分公司、董家口分公司11台自卸车处置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


山东港口青岛港董矿分公司、董家口分公司拟对11台自卸车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处置内容

自卸车11台(详见设备明细表)。

二、参加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三、参与方式

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sd-portygzc.com/TPBidder)报名参与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及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中操作手册。

四、报价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sd-portygzc.com/TPBidder)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提交报价。

五、报价开启

1、报价开启时间:2021年8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2、报价开启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D座2层

六、有关事项

1、CA办理:参与本项目需办理CA,CA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及个人尽快办理CA。

2、查看实物:本自卸车项目需要查看实物。

序号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集合时间

1

董家口分公司

闫工

0532-82987885

2021年8月26日09:00

2

董矿分公司

李工

0532-82986821

2021年8月27日09:00

现场查看实物请自备安全帽,否则无法入场。查看实物的厂商请提前与看货联系人联系,确认具体集合地点及入港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查看实物且参与本项目的,视为认可和接受本项目处置标的的现状及瑕疵。

3、自卸车保证金:报价人需交纳10万元保证金,缴款方式为线上缴纳。保证金退还:未成交报价人,中标通知发出后退还;成交报价人保证金不能抵扣货款,出货完成后退还。成交单位须在公布处置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货,逾期未完成出货的厂商视为违约,项目发起人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保证金”归项目发起人所有),并视其自动放弃成交物资。

4、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装卸、拆解、运输、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全面负责,中标单位在施工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施工,由于中标单位的责任造成买卖双方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中标应承担全部责任。买方对实际所购得的实物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开具发票:自卸车成交单位需开具发票者,在提货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各老旧设备提报单位明确提出,账面单位为集团的设备发票由集团全额开具普通发票,账面单位为股份公司下属分公司的设备发票由分公司全额开具,账面单位为股份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合资单位的设备发票由独立法人或合资单位全额开具。

七、自卸车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港通泽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启远

联系人电话:0532-82985013



青岛港通泽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