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14 浏览次数 :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某部油罐车运力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XCCZ-401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租用容量约40立方米半挂油罐车1台,执行75号航空汽油长途运输任务。行进路线为河北省沙河市 河南省许昌市(往返为一次),单程距离400公里。租赁时间为4个月,自初次运输任务受领之日起算。租车期间执行油料运输任务8次,具体日期不定,随时根据需要执行。不执行运输任务时,油罐车半挂停放于我部营区指定位置。
(二)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油罐车采购人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本企业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承诺函(格式可以自拟,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本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或承诺函(格式可以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二)油罐车供应商承诺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供应商承诺如果中标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在任务实施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按保密协议执行等,并无条件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保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采购人或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具备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采购供货能力,并无条件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信用中国 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查询渠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首页-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打印的企业信息或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 天眼查 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六)供应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具备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七)本次油罐车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需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七、油罐车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0日(上午08:00 11:30,下午14: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领取,如投标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采用邮寄方式,需要将上述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审核通过后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寄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和回复,将不能有效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中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四)油罐车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三) 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 油罐车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如油罐车投标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采用邮寄方式,报价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密封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应承担邮寄费用及邮寄时间的相关风险。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陈老师、罗老师、霍老师
联系电话:15111664711、18672693719、18575908989
地址:许昌市指定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2219766 /13569926042
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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