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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设备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次数 :


项目概况

2021年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设备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一采购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XZYC(GK)2021-028

项目名称:2021年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设备采购压缩式垃圾车项目(一采购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1.055万元

限价:341.05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采购防风垃圾斗、保洁车、压缩式垃圾车、垃圾桶雨棚、塑料垃圾桶环卫设备一批,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2.交货安装地点

以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为准(垃圾桶雨棚约114个安装点)。

3.交货安装要求

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按合同约定时间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人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自行探勘现场并了解交货地点情况,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完成采购设备的采购、运输、交货、安装和调试工作,所有采购设备均需满足使用要求,并承担采购项目交付前产生的一切费用。

4.设备质量要求

所供设备必须为原装、全新、成套设备,须具备完全合法的知识产权,符合或高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满足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供应商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防风垃圾斗、保洁车、垃圾桶雨棚、塑料垃圾桶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免费对发生破损的塑料垃圾桶、防风垃圾斗、保洁车、垃圾桶点雨棚进行维修和更换,且在质保期满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费仅收取成本费用。

(2)压缩式垃圾车整车实行24个月质保,车辆底盘质保按底盘厂家保养规定执行。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并提供备品备件;质保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且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6.培训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设备涉及到的操作、维护、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现场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一般故障解决、操作驾驶、常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确保培训人员能独立操作、正常使用、管理运行设备。

7.项目验收要求

供应商应于所有采购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合格报告。具体项目验收要求详见采购合同附件1《2021年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一采购包)履约验收方案》。

8.合同付款方式

具体合同付款方式详见采购合同相关内容。

9.包装和运输要求

(1)所有采购设备须用坚固的方式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蚀、损坏和损失,其责任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具体包装要求须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所有采购设备附件应与相关设备一同发出。如需一同运输的设备和材料,供应商负责对其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10.保管和保险要求

(1)设备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现场的保管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设备须保管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完毕。

(2)设备在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货物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自行负责派出的探勘、合同洽谈及签订、运输、装卸、交货、培训、验收、售后等人员的一切人身意外保险、工伤保险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工作,确保所有采购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报价给予相应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8年至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8)压缩式垃圾车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2021年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分为一采购包、第二采购包进行招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采购包的中标人。

(11)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包括:保洁车、压缩式垃圾车、塑料垃圾桶,当上述所有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

方式: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8 月 18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号开标厅(云县新云州社区瓦窑坝片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获取招标文件

(1)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

(2)如果供应商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云南省编制系统管理工具”,并正确安装,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关于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问题或CA不能登录的,请联系临沧市数字证书(CA)办理点进行咨询。

2.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18日09时00分(时间以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上显示时间的为准)。

(2)网上递交地址:网上递交网址为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在开标时未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网络远程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逾期在网络上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线远程网络公开进行(无需供应商到开标现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开标结果进行网络电子签名确认。

(5)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按照《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网上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6)供应商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供应商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各供应商开标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以保证开标时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

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技术支持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

(2)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83-2155710

(3)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地 址:临沧市云县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15幢7单元702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