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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中心清障救援服务与施救清障车租赁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二次询价)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 :


黄山高速管理中心清障救援服务与施救清障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二次询价)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黄山高速管理中心清障救援服务与施救清障车租赁项目

1.2 采 购 人:黄山高速速公路管理中心

1.3 项目概况:管理中心拟采取询比方式,择优选择自愿承租管理中心施救车辆、信誉良好、施救设备和经验较为丰富、施救驻点比较利于开展应急施救作业的地方施救单位,与其签订道路应急施救联动协议,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道路应急施救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安全、高效。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清障车询比采购

标段

路段

涉及收费站

施救租赁车辆及车辆一年租赁底价

1

G3京台高速太平湖互通至屯溪西枢纽互通路段,市区2互通至屯溪枢纽段,芜黄高速(黄山中心段)

太平湖收费站、黄山北门收费站、谭家桥收费站、黄山南门收费站、岩寺收费站、屯溪西收费站等其他收费站

大 拖 车 皖J51491:37500元

平板拖车 皖AC3621:25000元

2

S42黄祁高速,市区2互通至屯溪西枢纽段和黄塔桃路段,池祁高速(黄山中心段)

五城收费站、岭南收费站、龙田收费站、休宁收费站、黟县收费站、祁门收费站、牯牛降收费站、闪里收费站等其他收费站

大 拖 车 皖A48391:30000元

平板拖车 皖AD5527:27000元

平板拖车 皖A48382:24000 元

备注

1.各施救点应急施救的范围包含各辖区的主线、互通匝道、收费站内外广场。

2.各外协施救单位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服从黄山高速管理中心统一调配。

3.清障车租赁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时间为2年。

4.所有清障车租金每年相同,均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2.2 采购范围:



黄山中心所辖境内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及施救清障车租赁。本次共1个比选项目,分2个标段进行询比采购,标段工作内容均为高速公路故障、事故清障车清障救援工作及施救清障车租赁。

2.3合同包划分: 分为2个标段

2.4计划服务期:2021年8月-2023年7月。

2.5入围原则:1.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均入围,每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不低于3家;2.在满足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响应人报价的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响应人优先次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6 每个竞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竞标,允许入围 2个标段。每个标段竞标人数量低于3家的,按标段流标处理。

2.7车辆信息(黄山中心所出租清障车均只能用于黄山中心所辖路段清障车、故障车的施救)

序号

车牌号

车辆品牌型号

车辆类型

座位数

购置日期

行驶里程

车辆状况

总重量

1

皖J51491

粤海牌YH5316TQZ09DZ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2

2013.01

80305

良好

31吨

2

皖A48391

凯帆牌KFM5257TQZ408S

重型专业作业车

2

2014.03

7137

良好

25吨

3

皖AC3621

粤海YH5100TQZ025P清障车

中型专项作业车

3

2018.01

14867

良好

10吨

4

皖AD5527

粤海YH5100TQZ025P清障车

中型专项作业车

3

2018.12

10520

良好

10吨

5

皖A48382

凯帆牌KFM5103TQZ410P

中型专项作业车

3

2014.04

25747

良好

10吨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3.1.1服务价格承诺,内容包括:

(1)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的收费承诺。

(2)按照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统一调度模式配备人员、清障车设备开展救援清障服务工作承诺。

3.1.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证照,经营范围具有清障车救援等类似项目,同时具体要应的资质证书。

3.1.3设备要求:

(1)至少具有平板拖车(不低于5吨)2辆,重型拖车1辆(不低于25吨)及以上。其他特种清障车可为租赁。拖车需注册于竞标人或其法人名下。

(2)须配置应急施救必需的反光锥标(每车不低于20只)、施救现场警示牌1块、悬挂在被拖拽车辆尾部的提示牌1块,以及反光服装等其他警示、应急物品。

(3)应与其他特种车辆(转载货物用大型货运车辆、吊车、装载机、叉车等)或提供服务的相关方签订租赁合作协议。

(4)所有救援设备(含租赁)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购置相关保险。

3.1.4人员要求:成立救援清障应急队伍,须按每台救援清障设备配备不少于2名操作人员的标准,并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另需配备货物清理转运人员若干,所有人员应身体健康。

3.1.5人员保险要求:应为清障车救援人员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

3.1.6一标段竞标人需在谭家桥收费站、屯溪西收费站(或屯溪收费站)距离应小于2公里处驻点,谭家桥收费站至少驻点一辆平板拖车(不低于5吨)、一辆重型拖车(不低于25吨),屯溪西收费站(或屯溪收费站)至少驻点一辆平板拖车(不低于5吨)、一辆重型拖车(不低于25吨);二标段竞标人需在祁门收费站、五城收费站(或休宁服务区)距离应小于2公里处驻点,祁门收费站至少驻点一辆平板拖车(不低于5吨)、一辆重型拖车(不低于25吨),五城收费站(或休宁服务区)至少驻点一辆平板拖车(不低于5吨)、一辆重型拖车(不低于25吨)。

3.1.7信誉要求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其他要求:无。

3.3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报价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未按规定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0时00分,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2021年7月21日10时00分至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黄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管控调度部)。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至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恕不归还。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黄山高速管理中心。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12万元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户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递交账号:340501697208000002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休宁支行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10时 转账时需注明:黄山高速管理中心清障救援服务与施救清障车租赁项目标段一(或标段二)保证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 根据新冠疫情防护要求,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接受采购人疫情防控管理的要求,持有“安康码”并完整填写相关资料,对于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允许进场;持绿码但体温异常的,不予进场;持黄码或红码的,不予进场。参加开标过程中全程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口罩。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交控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黄山高速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缪工

联系电话:0559-7816613


安徽交控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