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次
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拟开展防城港统购煤自卸车运输公开招标,选定中标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内容:煤炭运输。
2、运输起止:防城港(北部湾港)至企业信息煤堆场。
3、运输数量:约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4、合同期限: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书或道路运输证或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壹佰万元<含>以上。投标人注册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的,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实体经营场所。
2、投标人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3、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人具有强大的运输保供能力,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每日运输能力具备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运输业务要求采用6轴自卸车运输,投标人拟投入自有自卸车不少于30辆,并能提供2021年中任意三个月每月不低于2.5万吨运输量的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承诺一旦中标,将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每辆车安装海螺水泥智能流向监控系统,设备初装费用(2000元/辆)及使用养护费(800元/辆/年)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拟投入项目运行车辆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后期新增车辆需安装相关系统后方可投入项目运营。
三、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021年8月4日15:00前汇入(银行转账或电汇)招标人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交付100元领取标书,且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6日08:00至7月13日18:00持有效授权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书或道路运输证或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
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08:00至2021年7月20日18:00发放标书。
五、道路勘查
1.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自卸车招标人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0日分别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
2.现场勘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查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5:00止,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到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
八、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致电海螺水泥广西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8977563777。
九、招标人信息:
公司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
联 系 人:苏先生、钱先生
联系方式:0771-6532661、18677505017、18878629966
收款单位: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开 户 行:农行隆安支行南圩营业所
帐 号:20039201040001900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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