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次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港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8x4(前4后8)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四次)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8x4(前4后8)渣土自卸车采购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 CCCG2021024
三、项目预算:470万元。
此预算包括自卸车价、购置税、上牌费、加装的车载设备(含GPS、行车记录、油耗监测等)、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性能介绍、人员培训费、税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各项应有费用。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需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
4、所投自卸车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5、所投自卸车必须具有国六及以上排放型式核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1年3月-2021年5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自卸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自卸车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自卸车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第六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如自卸车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自卸车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注:自卸车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第六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07月26日10时0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评标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评标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自卸车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港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人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258630;
区公管办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48;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南通市中新一路4号蓝鸟彩印1号楼A1区5楼
联系人:刘丽敏 联系电话:18251304156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自卸车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自卸车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自卸车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自卸车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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