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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检查抽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 :


河南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商丘市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检查抽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丘市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检查抽测项目

1.2 采购编号:HNHH-SQ-2021012

二、 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 购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3 采购控制价:380000.00元

2.4 服务期限:三个月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内容及范围:对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抽测(具体详见第四章)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并通过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具有 CMA 认证证书;

3.具备能够全面独立承担加油站(含敏感点)、储油库、油罐车检测和验收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开展油气回收检测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油气回收验收检测项目,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5.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样品储运条件的设备。

6.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四、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 5 月 13 日09时00分至 2021年 5月 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中兴路楷林IFC-B座2301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三、响应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世纪星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金世纪对面)

3.逾期递交(未完成谈判签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世纪星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金世纪对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商丘市八一路与归德路交叉口

联系人:雷女士

电 话:03703289920

代理机构:河南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中兴路楷林IFC-B座23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007519181

 

                                       2021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