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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烧结厂车辆更新项目”---轻型自卸车等设备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13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烧结厂“烧结厂车辆更新项目”---轻型自卸车等设备                      

项目编号:ZB20210408078

一、采购自卸车项目内容详见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lgcz.liuzhousteel.com:8899)对应的项目及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保修)的时间等,请参看《采购报价表》对应的内容及附件、图纸。报价表及附件请在电子采招平台下载。采购物资型号(仅供参考),参与报价的单位可以根据其功能、性能参数、规格、安装尺寸等相同前提下,允许其他品牌报价并注明。 三、采购须知: 1、报价时,请按报价表中的格式完整填写相应的内容,一般不允许更改格式或另行编辑。 2、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对报价的响应及偏离,请按时限进行报价或弃标回应。一般情况下,超过报价截止时限将不再受理,如弃标,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4、需要时,请提供产品参数或样本;属于成套设备的,请提供技术标,必要时提供生产许可证和合格检测报告。 5、货物验收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详细技术标准或说明可在投标文件中阐述。 6、采购的报价,应为柳钢(或广钢或中金)厂区内交货价(不含法定增值税),含运输、包装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与柳钢签订不含税订货合同,供方交货后按当时规定的设备备件购销税率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交需方办理付款。 7、如需对采购项目进行说明,可附页加以说明。 四、付款方式:自卸车到验收合格且开具法定增值税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报价50万以下的,如选择电汇(现金)形式 结算,则需注明并填写降价比例,否则均视为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五、废标条款: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废标 1、存在串标或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超过报价时限的。 3、报价方不按《采购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等要求进行填写的。如不填写报价单位、采购编号、分项小计或总报价的(含报价合计错误),或不加盖单位公章等情况的。 六、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报价方存在或涉嫌串标或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永久终止其柳钢合格供方资格。 七、咨询电话(商务、技术、招投标):详见采购文件。 八、报价截止时限: 本采购报价截止时间为:详见采购文件或柳钢电子采购平台。 请以递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将报价表在规定时间内投送至我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本标不接受电子邮件报价。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邮编:545002。 收件人:技术咨询:张丽燕 TEL:2593519 商务咨询:蒋钦文 电话:0772-2596393 传真:0772-2596549 报价咨询:机工部备件材料科 九、监督举报:审计法务部 监督热线:0772-2592800 邮箱lgjgshs@163.com 举报箱:自卸车设置在柳钢经销公司一楼非监控区域 邮寄地址:柳钢审计法务部价格审核室(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8室)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