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次数 :次
自卸车、平板车等施工车辆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现发布尼泊尔MP项目的自卸车、平板车等施工车辆采购招标公告,投标编号CFHEC-007MP-1-尼泊尔-2021 。
1、招标依据
1.1本招标根据《电子招标法》的规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1.2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认真领会,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项目概况
尼泊尔MP项目,项目地址:尼泊尔。
3、招标内容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如下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满足招标采购物资清单要求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严格按照本次采购要求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招标清单、技术参数等进行报价。,要求能够全部提供招标清单中的设备。
4.2投标人(生产厂家)应提供工商注册文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和ISO14000环境认证文件等资料,并提供至少有5年以上同类产品生产销售证明。生产工艺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3投标产品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4.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5属于中交系统或中交一公局集团系统“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经审查合格的厂商。中交系统供应商评审进入黑名单,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需有海外供货产品指导安装经验,须按招标人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派出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4.8其它要求:
4.8.1投标人具备出口包装、出口商检、提供出口发票和单据制作等能力和应具备同类产品国际出口经验。
4.8.2供货商应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及时解决海外项目安装技术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并提供相关预案和承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标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投标方式及有效期
6.1登陆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网站https://portal.ccccltd.cn/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公告于2021年3月17日16时00分至2021年3月24日17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s://portal.ccccltd.cn/)上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网上投标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2时00分至2021年4月7日17时00分。
7.投标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进行网上操作投标;
7.2 若在网上投标过程中出现界面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
7.3报价有效期不低于100天;
7.4投标报价单要作为单独附件上传;
7.5投标报价需满足招标清单中技术要求。
8.投标地址
详细地址:登陆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网站https://portal.ccccltd.cn/参与投标;
邮 编:100024
邮箱:caiymwm@cfhec.com ; gjb-wz@cfhec.com,
电话: 010 -65168361
联系人:蔡永明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
8.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世通大厦A座11层1122通过登陆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网站https://portal.ccccltd.cn/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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