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24 浏览次数 :次
为满足国家依法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柴油罐车辆超标排放监管的需要,赣州海螺拟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柴油罐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为进一步优化拓展供应渠道,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柴油罐车辆尾气净化装置加装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能力较好、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合作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及范围:
1.标的内容: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柴油罐车辆增加尾气净化装置(含材料费、施工安装费等),主要为DOC氧化催化剂+DPF柴油颗粒过滤器+监控+双模态发动机安全保护器+金属隔热保护网。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范围:详见附件一《赣州海螺非道路移动机械及道路柴油罐车辆参数表》。
4.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5.交货方式:由卖方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运送至中标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相关的卸货、安装。
6.合同执行期限:2021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江西地区应设立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
3.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有相关应用案例,并提供相关应用证明。
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有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股权结构含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供应商。
5.投标报名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及不诚信记录,投标报名单位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法律诉讼案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三证合一仅需提交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产品、设备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3.其他满足投标条件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单位经办人员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投标公司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标书出售及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公示及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8:00-1月29日18:00;
2.资质预审时间:2021年1月30日8:00-2021年1月31日18:00;
3.标书发放时间:2021年2月1日8:00-2021年2月5日18:00;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10:00前;
5.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10:00。
招标文件递交地点: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财务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公司资质材料邮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71号赣州海螺;
收件人:陈树凤,联系方式: 13247703285
五、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火车站支行
账 号:1510 2015 0900 0037 937
联 系 人: 张鹏程 18870496328 廖堂亮 18033308024
传 真:0797-3281525 E_mail:gzhlgyc_conch@163.com
六、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净化装置后尾气排放需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排气烟度限值中Ⅲ类限值要求,道路柴油罐车辆安装净化装置后尾气排放需达到《柴油罐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表2在用汽车和注册登记排放检验排放限值中限值B类限值要求,并由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条件的单位、出具排放检测报告单(检测费用由改装单位承担)、检测报告单作为评判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尾气净化装置应保障自检测合格之日起,至少2年的稳定运行且排放值在限值内,否则质保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在领取标书前,需缴纳标书费人民币100元,此项费用作为招标人招标成本,声明不再退还。
3.投标保证金:本次尾气净化装置加装服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日前交至赣州海螺公司账户,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参加投标的公司名称。未按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电话,纪检委联系电话:18879011919,联系人:朱伟明。海螺水泥供应部:0553-2598265,联系人:王钦发。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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