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201320FW0452-0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镇城乡环卫洒水车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洒水车设备配置要求:(扎龙镇原有洒水车设备不动,谁中标谁买以下设备)需配备以下作业车辆,其中:快速保洁电动车12辆,巡查皮卡车1辆,单台额定总质量不小于3吨扫路车2辆(或9台小型电动扫路车),单台额定总质量不小于3吨的垃圾运输车2辆,装载机(带雪铲)4辆,自卸货车2辆,勾臂车1辆(车辆设备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征询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减)(这台钩臂车是用于运送生活垃圾的大压缩车)。另外在重大文明创建、重要节假日、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应急保障期间,(中标方需向甲方免费提供)需另外配备车辆以供应急、保障使用。
2.人员工资及其他要求:中标方只负责(为采购方代管)四个闪蒸炉的日常正常运营(含8名工作人员工资),维保费用及每年的环评费用等由采购方负责,环评须符合国家标准。若闪蒸矿化矿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停止使用,用做临时垃圾分拣中心,分拣出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运送至大乘寺旁边的铁锋区垃圾中转站。
3.其它要求:中标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招标所需的车辆、设备配备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齐全。
承包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接受扎龙镇人民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并据此实施奖惩。
4.评分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评分内容变更为: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满分得10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5.投标一览表格式由投标单位自拟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月14日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名 称: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齐齐哈尔铁锋区联通大道南
联系方式: 13846285222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联系方式:13846294686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3846294686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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