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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园林管理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


项目概况

九江市园林管理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JS2020-118

项目名称:九江市园林管理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 元

***高限价:3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浔购2020B000379290绿化洒水车135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交付通过验收后3日内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上牌过户保险等流程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一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谈判会开始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2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楼开标室

五、开启:

2020年12月1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九江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九江市南湖支路

联系方式:13803568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方式:18679258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0356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