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9 浏览次数 :次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环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SXJHCG-2020-N0251
采购方式: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竞争性磋商
二、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 | 数量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 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磋商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01标 | 8吨洒水车 | 3台 | ¥1050000.00 | ¥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邮寄方式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接受现场获取。
3.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20年12月3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4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4日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2楼2F-202-B(位于二楼东南角)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0
十、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88号5联印象城二楼2F-202-B);联系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海波;联系电话:0575-88715760。
十三、联系方式:
1. 绍兴市环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连定康,0575-85142529。
2.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8509660。
绍兴市环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服务热线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