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17 浏览次数 :次
项目概况
自卸车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0]政招字第A-391号
项目名称:自卸车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是否允许进口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台) | 品目号预算 (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1 | 1-1 | 自卸车 | 否 | 详见第三章 | 1 | 140000 | 2800 |
备注: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上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一年质保期后支付尾款3%。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发购置税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保修期内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上牌费、交强险费用、商业险费用,购置税: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为保证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购买产品的质量,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7、为保证质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环保、正品、合格产品。 8、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份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9、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谈判,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并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需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部队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声明或声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谈判: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注: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2、3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提交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③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方式: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购买;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736149516@qq.com)。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缴交及退还谈判保证金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8370658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江县816北路106号
联系方式:杨霖 ,0591-26236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559919806
联系方式:魏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 18559919806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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